摘自:文缘论“谈”6 H* u+ @2 s/ a! f: S) N
其一、反应不要过度, }! L- N( O- C! |1 F0 G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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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个笑话,说一贼在菜地偷白菜,恰巧远处解放军叔叔在训练打炮,炮手是新人,紧张、忐忑……一炮出去,打偏了,炮弹飞进了菜地,首长忙派人去查看,结果把个被炸的满脸黢黑的贼带了回来,一见首长,贼眼泪就下来了,可怜兮兮地说:“偷个白菜也不用拿炮轰啊”。
/ ^4 [) x8 C l/ ]: @ f 虽是笑话,但是,生活中我们往往犯同样类型的错误,通常因为一些小事而过度反应,把一件偶然发生的、没什么深意的小事过度理解,当成别人对自己有针对性的措施,从而也解气式地采取相应的反制措施,于是乎,大家就你来我往地掐起来了,最终把相互之间的人际关系弄的很僵。坦率地讲,大多数小事情是不宜于过度理解,无限制上纲上线的,尤其是在本来就有矛盾的人之间,更是如此。但是,我们往往做不到,往往喜欢无限联想,往往要睚眦必报,这就不好。退一万步说,就算对方的行动是针对自己的,是不太怀好意的,也没必要太过反应,就算针对自己又能怎么样呢?能死人不?能残废不?能不吃饭不?如果都不能,那就平常、坦然处理之,适当与之拉开距离便可,其他,什么也不用做。这显示出的才是人际关系处理的胸怀,体现的才是人格魅力的自信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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. @- }- |( g, ^0 v+ O0 b 其二、不要把事做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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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 V. h0 J9 y, y0 R 老话讲:“走不走留路的,吃不吃留肚的”,意在告诉我们为人处事不能把事做绝了,不能不留后路,总要适当留一个自己可以还转的余地。职场亦是如此。
3 c4 @1 C% a6 {# H. g0 F4 ?4 s5 ` 把事情做绝,采用的思维方式,往往是毛主席当年提的:“不是东风压倒西风,就是西风压倒东风”,谁想要骑墙是万万不行的。所以,不是不出手,一出手就容易走极端,就容易不留余地。
* @+ Q$ q$ A$ i) i- V2 T把事情做绝,通常往往是以个人为中心的办事方式,随着性情办事,解气性地办事,斗狠式地办事,复仇式地办事,而少想事情可能导致的不良结果,最后只顾着自己爽不爽了,却根本没考虑别人爽不爽。
: z0 M# q6 a1 R$ c: B; [ 把事情做绝,是不懂得自然运行的法则,自然是阴阳合和的运行体,万物都有自己的对立面,不能光考虑自己,也要想想别人,不能把对立面赶尽杀绝,需知,没了对立面,我们自己距离完蛋也不远了。留个对立面,留个能够基本控制的对立面,不仅有利于整个矛盾体的存在,还有利于我们自己的头脑清醒与事业进步,这就叫不把事情做绝,就叫留有余地。
: g+ F8 f8 J" ? 把事情做绝,是不注重平衡协调的表现。咱们现在都宣传建设和谐社会,啥叫和谐?就是大家虽然有点意见,有点斗争,但是,基本能够保持相互之间的平衡协调,不会搞不定,不会斗破了。把事情做绝,就是打破了大家相互间的平衡,让有饭吃的继续吃下去,直到撑死,让没饭吃的,继续饿下去,直到饿死,这个不行,需知,您有肉吃,也要想着留几块肉给别人喝汤,这就叫不把事情做绝。6 N; ?, t* a: s( U" C. `
把事情做绝,是不给自己留后路。前三十年河东,后三十年河西,人生如此,谁也不敢保证自己一直就顺利,永远不会走背字,所以,对别人留有余地,给别人一个活着的空间,无异于是给今后的自己留条后路。否则,处处做绝事情,等您有个马高蹬短的时候,还好意思与人家相见吗?
; o: C$ i4 F$ D' j" r% G 综上,千做,万做,但是,千万不能把事情做绝啊。' H4 }" d' H3 V" x8 P# `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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